可摘掛抱索器架空乘人裝置調試:人工試車 空載試運行 重載試運行
可摘掛抱索器架空乘人裝置調試
人工試車
在斷電狀態下,打開電力液壓制動器,對驅動系統試車,首先人工盤動驅動輪數圈,無異常情況后,再進行電動試車。
空載試運行
在確認電動機、制動器、減速機、驅動輪、懸掛的鋼絲繩,尾輪、尾部張緊機構能正常使用后,即可進行空載試運行。
先以慢速點動運行幾周后,正式啟動運行并達到設計速度運行4小時。
重載試運行
重載試運行時,采取模擬乘坐人員的有效載荷,進行重載試運行,重載試運行載荷按設計值的1/2、2/3和額定有效載荷分級進行,步驟和方法參照6.8.2項要求進行。
各種調試方法和結果均應作好記錄。